英國新銳百萬暢銷兒童文學作家大衛‧威廉斯為孩子寫的第一本兒童小說!英國首位榮獲兒童桂冠大獎得主昆丁‧布雷克為本書奉獻風格鮮明的精采插畫!曾經入圍:2009年提名羅德‧達爾幽默童書獎(Roald Dahl Funny Prize)
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接受自己的不同願與眾不同的你,都能擁有自信自在的心
12歲的丹尼斯,住在再平凡不過的平凡家庭裡。自從媽媽離開後,丹尼斯的生活變得黯淡無趣,爸爸絕口不提和媽媽有關的任何事情,哥哥約翰似乎也習慣了這樣的生活。只有丹尼斯非常想念媽媽,只能藉著媽媽穿著黃色洋裝的照片,來保存他對媽媽的記憶。有一天,丹尼斯買下了令他目不轉睛的《時尚雜誌》,也在無意間遇見了全校最時髦、立志成為服裝設計師的女孩麗莎。麗莎邀請丹尼斯並親手為他打扮、鼓勵丹尼斯穿著女裝,假冒來自法國的交換學生。但是,麗莎和丹尼斯看似完美的計畫,終究還是被校長霍崔先生識破……。種種超乎丹尼斯所能想像的體驗,將改變他的世界、重新定義他的人生。
英國新銳百萬暢銷兒童文學作家大衛‧威廉斯為孩子寫的第一本兒童小說!英國首位榮獲兒童桂冠大獎得主昆丁‧布雷克為本書奉獻風格鮮明的精采插畫!曾經入圍:2009年提名羅德‧達爾幽默童書獎(Roald Dahl Funny Prize)
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接受自己的不同願與眾不同的你,都能擁有自信自在的心
12歲的丹尼斯,住在再平凡不過的平凡家庭裡。自從媽媽離開後,丹尼斯的生活變得黯淡無趣,爸爸絕口不提和媽媽有關的任何事情,哥哥約翰似乎也習慣了這樣的生活。只有丹尼斯非常想念媽媽,只能藉著媽媽穿著黃色洋裝的照片,來保存他對媽媽的記憶。有一天,丹尼斯買下了令他目不轉睛的《時尚雜誌》,也在無意間遇見了全校最時髦、立志成為服裝設計師的女孩麗莎。麗莎邀請丹尼斯並親手為他打扮、鼓勵丹尼斯穿著女裝,假冒來自法國的交換學生。但是,麗莎和丹尼斯看似完美的計畫,終究還是被校長霍崔先生識破……。種種超乎丹尼斯所能想像的體驗,將改變他的世界、重新定義他的人生。
大衛‧威廉斯(David Walliams)近年來快速竄起的知名英國百萬暢銷兒童文學作家,生於1971年。身兼英國喜劇演員、編劇、兒童文學家與電視節目主持人。以喜劇《小不列顛》中,與馬修•盧卡斯的合作演出而廣受大家歡迎。自2008年起,大衛‧威廉斯開始創作一系列兒童文學作品,其創作已被翻譯為40多國的語言,作品銷售數量也達400多萬本,作品多能引發話題與關注。大衛‧威廉斯的第一部創作《穿裙子的男孩》也躍上大銀幕,於2014年聖誕節前夕上映。
繪者簡介昆丁‧布雷克(Quentin Blake)出生於1932年,16歲時在英國幽默漫畫雜誌發表第一個插畫作品,之後仍陸續為多家雜誌繪圖。1953年時,在劍橋大學道寧學院修讀英文系,之後於倫敦大學取得碩士學位。昆丁‧布雷克於1981年獲英國格林威治大獎,於1999年成為英國首位榮獲兒童桂冠大獎(Children's Laureate)的得主,2002年獲得兒童文學最高榮譽──國際安徒生大獎(Hans Christian Andersen Awards)。曾與羅德‧達爾等多位作家合作並繪製插圖,其插畫作品不計其數,更因其對於兒童文學的貢獻,2005年獲頒司令勳章(CBE)、2013年獲頒英國皇家爵士獎章榮譽,是當代英國兒童文學界最富盛名的插畫家。目前定居於倫敦。
譯者簡介黃瑋琳上升星座雙魚,太陽星座處女。喜歡文字、文法、文化,也愛知識和故事。清華大學語言所碩士,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語文教育博士班研究、蒙特婁College Platon法語課程修習,台東大學兒童文學所博士。曾在大學裡教授創作、翻譯、英文,擔任過應用外語系主任、語教中心主任。曾獲台灣省兒童文學創作獎、竹塹文學獎、《兄弟雜誌》棒球小說獎、高雄市柔蘭兒童文學獎小說組首獎、高雄市文藝獎等。童話〈時間的故事〉選入九歌《95年童話選》;〈饑餓的0〉與〈國王郊遊去〉被譯成英文,收錄於《台灣文學英譯叢刊》及《台灣兒童小說集》(美國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出版)。〈國王郊遊去〉亦選入100年全國語文競賽國語朗讀篇目(國小學生組)。著有《籠子裡的天堂鳥》、《國王郊遊去》、《發條星星》。譯有《真正老森林》、《黑牛妮娜》、《如果我是市長》、《瓦立的故事》、《捍衛聯盟》系列繪本和小說、《找回光的男孩》、《穿裙子的男孩》等;合譯有《龍騎士》系列小說(二至四部曲)。著作與譯作合計近二十本。
國際一致好評「寫得很好、有趣、讓人感動」──《觀察家報》「迷人、有趣、配上昆丁可愛的插圖」──《泰晤士報》「很棒的滑稽故事──威廉斯機智天成,文筆亦佳」──《標準晚報》「威廉斯的故事有令人愉快的達爾式流暢風格」──《Time Out》周刊「這顆小小英國明星的處女作,熱切讚頌每個人的獨特性」──《電訊報》「威廉斯第一本童書是如此溫柔又親切,令我驚喜……一個感人的故事」──《星期日獨立報》「可信的角色與原創且引人入勝的故事……」──《Heat》雜誌「有種老派的強烈道德感,就像伴我們長大的羅德•達爾,是我們知曉並喜愛的」──《Observer Woman》「迷人、驚喜、歡樂──你從大衛‧威廉斯身上所期待的任何東西……」──《Look》雜誌「令人捧腹的歡鬧──就是你期盼的!」──《Mizz》雜誌推薦文/李苑芳(貓頭鷹親子教育協會創辦人)一聽到這個書名,你的腦海是否立刻浮現:「這是一本在談男同性戀的書。」這樣的觀點?為何我們會在尚未翻閱內容,就產生如此「推論」呢?因為,這來自我們的「刻板印象」。我們長期生活在一個充滿各種「限制」的社會,這樣的「限制」框架著我們的思維和生活方式;作者透過各種角度,帶我們揭開「限制」的面紗,直觀藏在它背後的意涵。本書一開頭,就透過居住環境──「丹尼斯的房子和這條街上所有房子的長相,幾乎完全一樣。」暗示人們試圖透過「一樣」,將讓自己與他人連結在一起。「一樣」圈出族群,隔開異己。不可以這樣、不可以那樣,充斥在你我的生活之中,多少人終其一生默默的服膺這樣的「限制」,從未思考過自己到底想要過什麼樣的生活,因為只要跟別人一樣就好了!丹尼斯因為思念離家的母親而哭泣,「痛苦就像海浪,在他心中洶湧起伏,狠狠的打擊著他。」這「哭泣」是來自於內在的痛苦,與性別無關。因為「媽媽的衣服充滿色彩和生命力。」而喜歡閱讀《時尚雜誌》,他深深被「這種魅力,這種美麗,完美無瑕。」所吸引,而「讓他想起他的媽媽。」這種思母之情,男女皆然!作者幽默的以一整隊穿上裙子的足球小子,顛覆讀者的「刻板印象」,引領我們因為長久陷入既定成俗的觀點,而故步自封;面對異己時,作者透過一位頭上包著頭巾的印度錫克教男生,說:「只要別人多認識我一點,就會知道我也沒有那麼不同。」這句話似乎在點出人們以貌取人的膚淺;又說:「如果大家都一樣這世界多無聊。」更嘲諷世人盲目的追求一致性的無知!
導讀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個體/黃瑋琳丹尼斯12歲,和爸爸以及哥哥約翰住在平凡無奇的社區裡。社區的房子大同小異;而他的生活,自從他媽媽離家以後,也變得陰暗無趣。丹尼斯的父兄似乎習慣了這樣的生活,可是丹尼斯不一樣,他想回到兒時照片裡那個色彩繽紛的世界。有一天丹尼斯買了本《時尚雜誌》,又在偶然的機會下,認識了立志要作服裝設計師的校花麗莎,他的人生因此翻轉。麗莎慫恿丹尼斯穿上女裝,替他化妝,幫他穿上高跟鞋,然後帶他到公共場所驗收他們的成果,看別人會不會被丹尼斯唬過去──這就是書名《穿裙子的男孩》的由來。剛開始都很好玩,他們成功騙過熟識的小店老闆拉吉和麗莎的同學麥克,也讓法語老師溫莎小姐相信丹尼斯(女生名字迪妮絲)是法國交換學生,還鬧出一件大事。可是,後來丹尼斯的身分被揭穿,校長無法忍受學校裡有個「穿裙子的男孩」,命令丹尼斯退學。一切只是丹尼斯想要不一樣啊。有些大人能夠理解,像拉吉、丹尼斯摯友達威許的媽媽;有些大人則否,像校長霍崔先生、丹尼斯的爸爸。最後丹尼斯化解危機,全書以喜劇收場。作者大衛•威廉斯闡述了「不一樣,沒什麼不對」的主題,但他不說教,用有時哀傷、有時輕鬆的文字和曲折的情節,帶領讀者進入這個穿裙子男孩的世界。作者威廉斯在人物描繪上面,功力不淺:主角丹尼斯無疑是這本小說裡著墨最深的人物,和他互動最多的麗莎和好友達威許也頗具分量;還有,以自己的方式支持兒子的達威許媽媽、愛孩子卻不知如何表達的丹尼斯爸爸、狂戀法國文化卻遭惡整的法語老師溫莎小姐,都令人眼睛一亮。而全書最搞笑的角色莫過於小店主人拉吉,他推銷商品的話術,每次都讓我捧腹大笑。更別提書中的大反派霍崔校長,無論是長相裝扮,還是舉止對話,短短幾行文字,就教人不討厭他也難。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,是《穿裙子的男孩》的主體;正因為他們都不一樣,故事才有看頭,這也呼應了達威許對丹尼斯所說的話:「如果大家都一樣,這世界多無聊,對吧?」沒錯,真的是這樣。
推薦序1. 沒有抱抱2. 胖爸爸3. 床墊下4. 想要消失5. 只是塗鴉6. 永恆與瞬間7. 看曙光在窗簾邊緣出現8. 和麗莎躺在地毯上9. 早安,迪妮絲10. 醃洋蔥口味的怪獸零嘴11. 「高跟鞋快要了我的命!」12. 另一個世界13. 雙倍法語課14. 如雪一般的寂靜15. 沒什麼好說的了16. 穿不穿裙子都一樣17. 「莫德琳街」18. 一千個微笑19. 在泥地裡拖著20. 襯衫和裙子21. 毛茸茸的大手22. 還有一件事要做感謝的話
1. 沒有抱抱丹尼斯不一樣。他照鏡子時,看見一個平凡的十二歲男孩,但是他覺得不一樣。他的思緒充滿色彩與詩意,不過他的生活非常無聊。我要告訴你們的故事,就從這裡開始:在一個平凡小鎮的一條平凡街道的一間平凡房子裡。丹尼斯的房子,他的房子和這條街上所有房子的長相,幾乎完全一樣。一間房子有雙層玻璃,另一間沒有。一間車道用碎石鋪路,另一間車道用花磚拼貼。一間停的車是英國歐寶騎士,另一間停的車是英國歐寶雅特。細微差異只凸顯了每樣東西的相同之處。一切都那麼平凡,可是不平凡的事將要發生了。丹尼斯和他爸爸住在一起。他爸爸當然有名字,不過丹尼斯就叫他「爸」,所以我也叫他「爸」。同住在一起的還有丹尼斯的哥哥,他叫約翰,今年十四歲。丹尼斯知道他哥哥永遠大他兩歲,也總是比他大隻,比他強壯,這讓他有點沮喪。丹尼斯的媽媽幾年前離家出走了。在她出走前,丹尼斯常常溜到臥房外面,坐在樓梯口,聽他爸媽高聲對罵。直到有一天,所有叫嚷都停止了。她走了。
從此以後,爸禁止約翰和丹尼斯提到他們的媽媽。她離家後不久,他在房子的裡裡外外走了一圈,拿下她所有的照片,生了個大營火,把它們燒個精光。不過丹尼斯成功救下一張。那張落單的照片從火舌中飛出來,火的熱氣使它在空中飛升,穿越濃煙掉在圍籬上面。等到夜幕低垂,丹尼斯偷溜出來,找到那張照片。它的四邊已經燒得焦黑,丹尼斯看了心頭一沉,不過當他把照片拿到燈光下一看,發現裡面的影像仍如往常般明亮清晰。照片裡是一幅和樂融融的景象:年紀小一點的約翰、丹尼斯和媽在海灘,媽身穿一襲可愛的黃色洋裝,上面有花朵的圖案。丹尼斯喜歡這件衣服,它充滿色彩和生命力,而且軟軟的,摸起來好舒服。每當媽穿上這件洋裝,就代表夏天來臨了。她離家後不久,天氣熱起來了,可是,在他們屋裡,再也沒有夏天這回事。照片裡丹尼斯和他哥哥穿著泳褲,手拿冰淇淋甜筒,他們嘴邊都是融化的香草冰淇淋。丹尼斯把這張照片藏在口袋裡,每天都會偷偷拿出來看。他媽媽看起來非常非常美,臉上有個飄忽不定的微笑。丹尼斯可以持續看上好幾個鐘頭,試著想像,拍這張照片的時候,她究竟在想些什麼。媽離開以後,爸就不怎麼說話了,就算他開口,也是很快的閉上。丹尼斯只好看一堆電視節目來打發時間,特別是他最喜歡的節目《崔莎》。他曾經看過一集,講的是有憂鬱症的人,他猜他爸可能有憂鬱症。丹尼斯愛極了《崔莎》。這是一個日間談話性節目,來賓都是普通人,他們在節目裡大談自己的問題,或是對他們的親戚破口大罵。主席台上是一位穿著像法官、慈眉善目的女士,她的名字就叫崔莎。起初丹尼斯以為,媽媽不在的日子像探險一樣,他可以熬夜到很晚、買外食來吃,還能盡情觀賞粗鄙的喜劇秀。然而,隨著幾天變成幾週、幾週變成幾個月、幾個月變成幾年後,他才曉得,這完全不是探險活動。這是悲哀的事。丹尼斯和約翰之間彼此有愛,因為他們是兄弟。只是約翰常常測試這份愛的底限,對弟弟做些他認為好玩的事情,例如:坐在丹尼斯的臉上,然後放屁。如果放屁列入奧運正式比賽項目( 我在寫這個故事時還沒有,真是遺憾),他肯定能贏得一卡車的金牌,或許女王還會頒給他一個騎士爵位。而現在,讀者啊,你可能以為他們的媽媽離家後,兄弟倆的感情會更加緊密。令人難過的是,這只讓他們更加疏遠。約翰和丹尼斯不同,他對母親的離去,充滿了說不出口的憤怒。他和爸的想法一樣,認為這個家別再談起她比較好。他們家有以下幾條家規:不能談到媽。不能哭。還有最糟的一項:沒有抱抱。可是丹尼斯和他們不一樣,他只是非常非常難過而已。他想念他媽媽,有時忍不住會躲在床上哭泣。他盡量壓低聲音哭,因為他和哥哥共用一間臥室,他不希望約翰聽見。可是這天晚上,丹尼斯啜泣的聲音,還是把約翰給吵醒了。「丹尼斯?丹尼斯?你在哭什麼?」約翰在他的床上問。「我不知道。只是……嗯……我希望媽能夠在這裡,以及其他等等。」丹尼斯回答道。「唔,別哭了。她走了,不會回來了。」「你怎麼知道……」「她絕不可能回來了,丹尼斯。別哭了。只有女生才哭。」可是丹尼斯停不下來。痛苦就像海浪,在他心中洶湧起伏,狠狠打擊著他。他快要被淚水給淹沒了。不過他不想讓哥哥難過,所以他盡可能安靜的哭,無聲的哭。那為什麼丹尼斯和別人不一樣?我聽見你們這麼問。畢竟,這男孩住在一個平凡小鎮的一條平凡街道的一間平凡房子裡。唔,我還沒打算告訴你們為什麼,但玄機就暗藏在這本書的書名裡……